曲靖失信人员名单查询,曲靖又一批失信人被法院曝光

曲靖失信人员名单查询,曲靖又一批失信人被法院曝光

      最严厉的是刑事处罚,《刑法》中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即使构不成刑事犯罪,最高法院也联合其他相关部门采取了各种措施对老赖进行惩戒和打击。比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进行信用惩戒。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

    2016年1月20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等44家单位又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实施55项限制惩戒。其中有行业准入限制、高消费行为限制等惩戒措施。高消费行为限制就是我们俗称的“限高令”,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如果要出行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不得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等等。

    在社会征信体系逐步健全的过程中,应多借助互联网信息应用技术的手段。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其目的是通过曝光,对失信被执行人施加信用惩戒,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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