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引纠纷 灵活办案解难题

贷款买房引纠纷 灵活办案解难题

近日,金台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叶欣荣与渭滨区法院积极沟通、通力协作,共同化解两起纠纷案件,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张峰与李梅系夫妻关系,二人在银行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一套。购房后,二被告因经济原因未能及时向银行偿还贷款,银行便向渭滨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二被告仍未履行相应义务,开发商履行担保责任向银行代偿100余万元贷款。同时被告张峰在渭滨区法院还涉及一起民事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渭滨区法院已查封了涉案房屋。后开发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区法院提起追偿权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续封涉案房屋。
因该案当事人涉诉情况复杂,叶主任作为该案承办法官,详细阅卷了解案情,经调查发现二被告已离婚,且双方均无力偿还原告追偿款项。为彻底解决双方纠纷,叶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原告代被告张峰偿还渭滨区法院执行案款70万元。因涉案房屋已被两家法院查封,为案结事了,也为打消原告心中顾虑,叶主任多次与渭滨区法院执行局协调沟通,最终在渭滨区法院的通力协作下,两家法院的法官干警共同前去办理相关解封手续,原、被告当场履行了各自协议义务,双方之间的纠纷及被告张峰在渭滨法院的执行案件圆满解决。
维护司法正义既要依法办理案件,还要实实在在的为群众解决纠纷和困难。金台区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丰富活动内容,切实从群众利益出发,积极转化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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