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调整

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调整

借款人有其他商业贷款或担保未结清的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地区缴存储户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4月20日,记者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地区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调整部分住房贷款政策。

以往管理办法规定: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有其他债务或为他人进行担保的职工或其配偶以及房屋其他共有权人,在未还清贷款本息及解除担保之前,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调整后借款人有其他商业贷款或担保未结清的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但借款人或其配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尚未结清的不予贷款。

以往借款人购买二手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产交易评估报告或契税交易额的60%。此次调整后,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为不超过交易价、计税价、内部稽核价中最低者的70%。

以往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调整后,地区住房公积金执行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70万元。

以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贷款业务时未对房屋面积进行限制,总房款按照购房合同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但按照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范规定,地区正式执行借款人购买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按建筑面积144平方米计算房屋总价。

以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借款申请人或配偶有贷款、担保或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连续逾期月数达到6期或累计12期以上,以及其他被银行或征信机构认定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今后,按照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范规定,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逾期连续3期或累计6期的将不予贷款。

以往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时间为购房合同(协议)、确权日期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如今调整为1年内有效。

以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需根据借款人家庭总负担人口、单位性质、个人月缴存公积金、年龄等条件确定,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月还贷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未作要求。按照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范规定,现执行个人贷款月还贷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60%。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出具近期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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