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27亿飞单大案迎来终审判决 80后女行长被判无期

民生银行27亿飞单大案迎来终审判决 80后女行长被判无期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原支行长张颖利用“假理财”,累计骗取147名被害人合计27亿元!
 
近日,曾在2017年轰动一时“飞单”大案迎来终审判决。张颖因合同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另外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原副行长肖野也因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更多惊人细节,随着案件的宣判也一并公开。
 
 

利用“假理财”诈骗客户27亿
 
一审判决文书指出被告人张颖自2013年以来,以高息为诱饵,通过被告人肖野以及李亚慧、王晓红等员工,诱骗被害人刘鸿发等147人签订虚假的理财产品购买协议及转让协议,并将被害人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钱款转入其个人控制的账户中,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27.46亿余元。上述钱款被张颖用于购买房产、汽车、奢侈品及支付其 个人承诺的高额利息等,部分涉案款物已被冻结、扣押或查封。
 
而被告人肖野身为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分管个人理财业务的副行长,明知被告人张颖向被害人转让虚假的理财产品,仍帮助张颖向被害人推销虚假的理财产品,在虚假理财产品转让协议上伪造出让人签名,加盖张颖指使航天桥支行员工何蕊伪造的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储蓄业务公章。
 
目的是为了提高业绩
 
据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颖供述,2011年担任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行长后,为提高业绩,以支付高于正常存款利率的方式招揽客户到航天桥支行存款。高于正常存款利率的部分,其用自己的钱支付。持续到2012年6月,已无力支付高额的利息,为了保持业绩,又虚构部分虚假的高息“过桥”业务骗取客户的钱款使用,从而挪出部分钱款偿还之前的高息。
 
而这些高息数额巨大,在一审判决书中,多位受害者表示在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存款,会有贴息的好处,而定存贴息是指银行在客户存款利息外,私下返给客户一定比例的好处费,其中一位在航天桥支行共存款七八十亿元,就获得贴息共2亿余元。
 
存在多项违法违纪行为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颖和肖野存在多项违法违纪行为
 
1、出售虚假理财产品
 
从判决书可以看出,虚假理财产品包括两种,一种是是虚构期限为一年半至三年,年化收益率高达15%至40%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另一种是虚构年化收益率为4.5%左右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张颖谎称该类理财产品的原持有人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一般为一年)因故转让理财产品,受让人受让这类理财产品后,能够享有产品存续期内的全部收益,而不论转让交易在存续期内何时发生。
 
而针对两种理财产品,张颖的处理方式也不一样,对于对一种,张颖与被害人签订理财产品协议书,伪造理财产品协议书的甲方为民生银行总行,经办行为航天桥支行,并加盖航天桥支行储蓄业务公章,为骗取被害人信任,张颖还与被害人签署或出具伪造的投资金额转账证明书、理财产品特殊事项交易确认书等。而对于第二种,张颖谎称陈某健等9人是理财产品的原持有人,冒用陈某健等9人的名义与被害人签订伪造的理财产品转让协议,陈某健等人签名由张颖或其他人员代签。
 
2、伪造银行储蓄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第二种虚假理财产品主要针对的是资产过千万元客户的“鲸钻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当时张颖称因为这个大客户不愿让人知道自己的真实信息,所以会以其他人的名义签订理财产品转让协议并收取产品转让费,肖野和理财经理就当成真的理财产品向客户推广。转让协议等文本是肖野找来的,开始时,肖野把做好的转让协议给张颖,由张颖签转出人的名字。后来,俱乐部购买虚假理财产品的人太多,冒名签字签烦了,就让肖野看着签。用陈丽健等人的名义与客户签订假的理财产品转让协议,受让产品的客户直接将资金汇入其掌控的陈丽健等人名下的民生银行卡。2016年9月前,张颖在协议上提前加盖好航天桥支行的业务章。2016年9月后,航天桥支行按照民生银行总行的要求安装了印控机,盖章要通过网上的审批手续,张颖无权使用储蓄业务章,就让航天桥支行办公室主任何蕊刻了枚假的储蓄业务章,保管在何蕊处,其他人要在协议上加盖假的业务章,向张颖请示后到何蕊处盖章。
 
3、被抓前连夜销毁证据
 
除了上述两种行为,张颖为了逃避惩罚,在2017年4月12日被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约谈调查前和肖野指示张颖、肖野指示航天桥支行员工何舒琼、高燕删除张颖、肖野、航天桥支行员工李亚慧电脑中涉及虚假理财产品的相关内容数据,转移张颖、肖野处的虚假理财合同、销售记录和伪造的储蓄业务公章。
 
而在一审中,一位员工提到2017年4月12日,刘鸿发等多名客户到航天桥支行要求核实理财产品的真伪时,他按张颖的指示,让王晓红打印出池某等人的银行流水后交给张颖去应付这些客户。
 
4月12日,肖野让他下班后不要走,一起留在支行等待张颖的指示。当晚21、22时,张颖微信告诉他总行要到支行检查,让他把张颖电脑桌面上名为“对账单”的文件夹删除,并把张颖办公室抽屉里的文件拉走。晚些时候肖野发微信让他将肖野办公室的电脑D盘格式化,把肖野保险柜和抽屉里的理财合同拉走,把李亚慧用过的几台电脑中涉及“结构性理财”的文件全删除。
 
此外肖野还让他联系何蕊后拿走在何蕊处保管的一枚公章。高燕拿了何蕊处的备用钥匙处理了肖野抽屉、保险柜和电脑里的文件。后和高燕将张颖、肖野处的相关合同和公章拉到高燕丈夫的车上拉走,次日,在分行的反复追问下,才将合同、公章等交回。
 
一审之后,张颖和肖野均提出上诉
 
在一审中,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判决:
 
一、被告人张颖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被告人肖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4月17日起至2027年4月16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次日起十日内缴纳。)
 
三、责令被告人张颖退赔违法所得。在案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折抵张颖的退赔款,在赔付尚未受偿被害人的损失后,发还民生银行;与犯罪事实无关的,退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处理。
 
而在一审过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出抗诉,张颖、肖野均提出上诉。最后,北京市高院经过二审审理认为一审法院根据上诉人张颖、肖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的刑事判决,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对张颖的事实认定和定性正确,量刑适当;但对肖野的事实认定和定性有误,本院查清事实后依法予以改判。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相关的支持抗诉意见和出庭意见、肖野及其辩护人关于肖野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最终二审法院认定肖野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而张颖的上诉理由未被采纳,刑期和罪名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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