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被他人冒用办理信用卡 逾期且入征信后如何维权?

信息被他人冒用办理信用卡 逾期且入征信后如何维权?

2018年2月,李某做生意因资金不足到某银行贷款,经查询发现个人征信系统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从而被拒绝放贷。后李某多次查询得知,由于之前丢失过身份证且未挂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办理了信用卡消费且逾期。李某前往开卡行声明涉案信用卡并非其本人办理,但开卡行坚持认定信用卡为李某本人办理。

无奈之下,李某只能将开卡行起诉至法院,申请对信用卡申请表进行笔迹鉴定,最终依据《鉴定意见书》,李某并未在开卡申请表和领用合约签字,法院认定涉案信用卡并非李某本人开立,且开卡行亦未提交证据证明李某领取了涉案信用卡并消费。故法院认为,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办理开卡业务时应当严格审核申请人身份,核实银行卡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银行卡申请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案中的开卡行虽核实了“李某”的身份证件真实性,但其并未发现申领人系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开立涉案信用卡,其办理诉争开卡业务时并未尽到谨慎审查义务,开卡行就此存在过错,故就涉案信用卡产生的逾期金额不应由李某承担,且开卡行应及时协助李某将征信不良纪录进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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