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法院:金融借贷起纠纷 法院调解化矛盾

汝州法院:金融借贷起纠纷 法院调解化矛盾

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在汝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袁黎晓的耐心调解下,被告通过现金支付即时履行的方式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这起金融借款纠纷案在短时间内得以一次性解决。
被告杨某常年外出打工,为了家庭生计向汝州某银行申请贷款100000元,并由闫某担保。借款期限自2016 年 7月18 日起至2018年7月18 日止。合同签订后,原告发放贷款给被告杨某。借款到期后被告没有归还此笔借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将二人诉至汝州法院。常务副院长袁黎晓在了解案情后,当即电话与二被告取得了联系,并耐心细致的向被告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律后果,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针对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给双方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希望双方能换位思考,本着互让互利的精神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耐心的沟通和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被告自愿向原告用现金方式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00000元。仅仅半个小时,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圆满化解。汝州法院调解工作便民利民,通过调解使当事双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化解矛盾,既为群众节省了财力和时间,又极大地降低了司法成本,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也增加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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