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信用查询及修复服务端口全面前移到省发展改革委驻省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青海省信用查询及修复服务端口全面前移到省发展改革委驻省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已正式颁布并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在各类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评优评奖、公职人员招录、干部选拔任用、各类考试资格审查等事项中,深入开展法人或自然人的信用状况查询业务,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查询使用公共信用信息。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会同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积极为失信的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目前,信用查询、信用修复等工作已逐步成为省发展改革委面向全社会提供的一项重要且使用频率较高的信用应用服务工作,受到各类政务服务对象的广泛关注。

为深入贯彻实施好我省首部地方信用法规,省发展改革委大力创新“放管服”改革举措,近日将信用查询、修复等信用服务工作端口前移到省发展改革委驻省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统一受理。至此,各级各类主体今后进行信用查询、修复等均可依规在线或到政务大厅窗口办理。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大力提升窗口信用服务的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快捷、更加高效的信用查询和信用修复服务,助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全力打造“阳光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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