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至2020网贷发展历程回顾!

007至2020网贷发展历程回顾!"

我国P2P从诞生发展至今,只有12年,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

(1)2007年,我国首家P2P(拍拍贷)在上海落户,至2011年底,全国平台数量达到20家,年交易量20亿。这批创始人多是敢冒风险的创业家。

本阶段被称为P2P发展的萌芽期(参见复旦大学陈钊、邓东升论文)。多数平台仿照拍拍贷采取信用借贷模式。即借款人向平台提供个人资料,平台负责认证审核,然后根据借款人的条件,给予不同的授信额度。但是由于个别借款人在多家平台借款,违约风险增大,迫使平台收缩授信额度。这也体现了在监管缺失的环境下,企业的一种市场自律行为。

(2)2012年~2013年,是平台以地域借款为主的快速扩张期。平台数量由200家,迅速增长到600余家。2012年,年交易量200亿,2013年达1100亿。参与者大多是网络系统人员。多数平台采用线上融资线下放贷模式,对借款人实地进行资金用途、还款来源以及抵押物等多方面考查,同时试图与担保公司建立关系,以控制和分散风险。其间实力不足或出现问题的平台,约有70余家关门停业。

(3)2013年~2016年8月,是以自融高息为主的野蛮生长和风险爆发期。

在中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方针指引下,李克强总理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等内容落实到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表示,要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这对大量投资公司、理财经理等金融从业者的信心极具鼓舞,他们敏感地看到未来商机,纷纷建立起自己的网贷平台。但是,由于网贷行业长期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的“三无”状态,致使平台野蛮生长,年增近千,至2014年底平台数量达到1600家,年交易量3000亿。2015年~2016年间,平台数量达到峰值6000余家(一说近万家),年交易量达到万亿。其间因失联、停业、跑路、提现困难、涉嫌诈骗和挤兑倒闭的问题平台超过1000余家。

为遏制金融风险蔓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2015年10月1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2016年4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21号),公安机关打击处置了一批违法经营金额大、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正常运营的平台缩减至不足2000家。

(4)2016年8月~2018年6月是网贷机构风险专项整治期。

2016年8月24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信部、公安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6]1号),首提网贷行业备案管理制度。但是,备案登记工作一直处于不定期延期状态。

2016年10月13日,银监会等十五部委联合发布《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银监发[2016]11号),2017年1月10日,银监会召开“严治互联网金融风险,继续推进P2P网风险整治”工作会议,对网贷机构合规建设提出进一步高标准、严要求,被业内解读为“五项基本原则”。

2017年12月13日,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7]57号)。通知要求各地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区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并进行不少于两周时间的公示。

按照监管原则,对验收合规的平台,予以备案登记,确保其正常运营。对积极配合整改,但最终没有通过验收的平台,将逐步予以出清退市。对于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甚至已有经侦介入或失联的P2P平台,则予以取缔。

(5)2018年7月~2020年3月,是出清转型期。

随着备案登记截止日期的临近,带着出生信用模式原罪的P2P平台,要想羽化成纯信息中介机构谈何容易。

2018年6月14日,银保监主席郭树清在第十届上海陆家嘴金融论坛上的讲话,以及6月21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长赵克志在全国公安系统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部署推进会上的发言,成为引发网贷平台集中爆雷的导火线。

2019年5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至2019年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近1.9万起,涉案金额4100余亿元。依法对380余家涉非法集资犯罪的网贷平台立案侦查,查封冻结涉案资产约百亿元。

截至新冠疫情爆发,已有湖南、山东、重庆、四川、河北、山西等省市通报域内所辖P2P平台无一达到合规标准,宣布全部取缔。

当前正常运营的平台或不足百家,整个行业行将消失,在中国金融发展史上留下悲壮惨痛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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