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失信人员名单查询,曲靖又一批失信人被法院曝光

曲靖失信人员名单查询,曲靖又一批失信人被法院曝光

        为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会泽县人民法院依法将下列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社会曝光,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 举报热线 13577395799

公开曝光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处失信  处处受限

本期最高涉案标的金额为 100万余元

 

   本院在此郑重提醒,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邓文洪

执行案号:(2020)云0326执1229号

公民身份号码:530326199408040810

执行依据:(2018)云0326民初168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4750元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王加机

执行案号:(2021)云0326执恢24号

公民身份号码:532233197212050372

执行依据:(2019)云0326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203276元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朱玉惠

执行案号:(2019)云0326执463号

公民身份号码:530326198510111545

执行依据:(2019)云0326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0000元

履行情况:已履行25000元,剩余25000元未履行

失信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丁文俭

执行案号:(2020)云0326执659号

公民身份号码:530326198902010014

执行依据:(2019)云0326民初2680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7700元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赵兴全

执行案号:(2020)云0326执1082号

公民身份号码:532123198312164111

执行依据:(2019)云0326民初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55418元

履行情况:已履行43232.97元,剩余512185.03元未履行

失信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朱在俊

执行案号:(2020)云0326执1082号

公民身份号码:530326198502274619

执行依据:(2019)云0326民初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55418元

履行情况:已履行43232.97元,剩余512185.03元未履行

失信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浦绍琼

执行案号:(2020)云0326执1082号

公民身份号码:530326198704162527

执行依据:(2019)云0326民初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55418元

履行情况:已履行43232.97元,剩余512185.03元未履行

失信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陈加云

执行案号:(2020)云0326执641号

公民身份号码:532233198203132557

执行依据:(2019)云0326民初2476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16000元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余加云

执行案号:(2020)云0326执1073号

公民身份号码:530326198601170313

执行依据:(2020)云0326民特325号民事裁定书执行标的:900元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杨博

执行案号:(2020)云0326执781号

公民身份号码:530326199711243610

执行依据:(2020)云0326民初889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5700元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查德明

执行案号:(2019)云0326执549号

公民身份号码:53223319650819037X

执行依据:(2017)云0326民初320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0950元

履行情况:已强制执行2236元,未履行8714元

失信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段明辉

执行案号:(2020)云0326执325号

公民身份号码:532233198308123817

执行依据:(2017)云03民终193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76654元

履行情况:已强制执行13085元,未履行63569元

失信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赵锟

执行案号:(2019)云0326执982号

公民身份号码:532233197807170314

执行依据:(2019)云0326民初171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209803元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陈德良

执行案号:(2017)云0326执939号

公民身份号码:532233197109143132

执行依据:(2016)云0326民初32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85119元

履行情况:已履行32000元,未履行153119元

失信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金发伟

执行案号:(2019)云0326执957号

公民身份号码:532233197208284619

执行依据:(2019)云0326民初44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24400元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刘金花

执行案号:(2020)云0326执865号

公民身份号码:532233197209132326

执行依据:(2019)云0326民初2860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214800元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郭焕

执行案号:(2020)云0326执613号

公民身份号码:532233198303013125

执行依据:(2018)云0326民初2699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22200元

履行情况:已履行1828元,未履行20372元

失信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王金奎

执行案号:(2020)云0326执489号

公民身份号码:530326198507130374

执行依据:(2019)云0326民初68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28500元

履行情况:已履行2035.32元,未履行26464.68元

失信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徐茂先

执行案号:(2019)云0326执273号

公民身份号码:532233197412103408

执行依据:(2018)云0326民初118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08420元

履行情况:已履行3000元,未履行105420元

失信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会泽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被执行人:刘自金

执行案号:(2018)云0326执382号

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7511152778

执行依据:(2015)云0326民初18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013800元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对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惩处措施?

      最严厉的是刑事处罚,《刑法》中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即使构不成刑事犯罪,最高法院也联合其他相关部门采取了各种措施对老赖进行惩戒和打击。比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进行信用惩戒。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

    2016年1月20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等44家单位又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实施55项限制惩戒。其中有行业准入限制、高消费行为限制等惩戒措施。高消费行为限制就是我们俗称的“限高令”,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如果要出行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不得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等等。

    在社会征信体系逐步健全的过程中,应多借助互联网信息应用技术的手段。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其目的是通过曝光,对失信被执行人施加信用惩戒,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会泽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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